关于印发《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03 07:43:54 浏览: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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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1]181号
关于印发《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通知
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关于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批复》(国函[2001]124号)精神贯彻落实。
附件:渤海碧海行动计划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等72项政府规章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等72项政府规章
第121号
经2007年12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30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废止《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等72项政府规章(目录附后),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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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据有关地区和企业反映,一些企业集团内部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时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凭证(表、证、单、书、卡等),既有作为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又有代替合同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如何界定征收印花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一月五日